我院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5]16号)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21号),根据我校《关于做好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全面开展了本次省三好学生评定工作。我们本着广泛宣传、公开评选、择优择取的原则,首先由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随后,在3月10日上午8:30,学院组织院领导、班主任、辅导员及任课教师代表共同对申请者进行评议,提出初审名单,最后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公示。

我院经过严格、认真、公开、公正的评定,最终,软件工程专业141班白鹏飞等19名特别优秀的学生作为本次省三好学生获得者。他们在思想上,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在生活中,遵法守法,遵守校规校纪,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学习上,学习成绩特别优秀,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本次评定工作已初步完成,我们将继续正确引导学生,帮助他们不断提升自我,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不愧于“三好学生”的光荣称号。与此同时,我们也会认真做好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工作,以此激励更多学生在学习先进典型中提高综合素质,健康成长成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