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我院法治宣传教育高质量发展,按照学校党委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学习宣传活动和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要求,4月10日上午,我院在博才楼(6教)525会议室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委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陈志强主持。
会议把学习《求是》杂志发表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必须坚持人民至上》作为“第一议题”,陈志强领学了相关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在文章中强调,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是真正的英雄。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大底气,是我们共和国的坚实根基,是我们强党兴国的根本所在。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这个初心和使命是激励中国共产党人不断前进的根本动力。
院长张剑飞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相关内容。《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严的基调,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副书记孟庆伟领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的相关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的颁布进一步凸显了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地位和意义,要学思想、见行动,立足岗位,与教育教学工作结合起来,结合实际充分利用课堂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扎实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进”工作,唱响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主旋律,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凝聚奋进新时代的磅礴伟力。与会人员结合学习内容与自身工作实际开展了集中学习研讨。
最后,陈志强对本次学习会议内容进行了总结。他强调,一要充分认识学习《条例》的重大意义,要把《条例》的学习宣传摆在突出位置,把学习《条例》与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和《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等其他党内法规紧密结合起来,真正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切实增强《条例》学习教育的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二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颁布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全院师生爱国主义教育,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将爱国主义教育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动员和引导全院师生广泛参与,形成浓厚学习氛围,唱响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主旋律。三要坚持以制度建设推进党的建设,推动党建与学院各项事业深度融合,促进学院高质量内涵式发展。